「不齿」的意思和解释
辞典修订版解释
- 羞与为伍。如:「他的作为,令人不齿。」不录用。《书经.蔡仲之命》:「降霍叔于庶人,三年不齿。」汉.孔安国.传:「罪轻故退为众人,三年之后乃齿录,封为霍侯。」《礼记.王制》:「不变,屏之远方,终身不齿。」郑玄.注:「齿犹录也。」周代官分九等称「九命」,三命官参加乡饮因尊贵而可以不按年龄顺序排列入座;座位居一般人之上,称为「不齿」。《周礼.地官.党正》:「再命齿于父族,三命而不齿。」
辞典简编版解释
- 不屑与之为伍。
【造句】他这种卖友求荣的行为,真令人不齿。
辞书版解释
- 不齿即不准录用之意,语见〔尚书.蔡仲之命〕,当周公摄政时,管叔、蔡叔等人散布谣言,中伤周公,并勾结殷商遗民叛乱,周公亲自东征,平定乱事,并作了下列处置:「辟管叔于商;囚蔡叔于郭邻,以车七乘;降霍叔于庶人,三年不齿。」周公依罪行的轻重,杀管叔、囚蔡叔,并把霍叔降为平民,三年不准录用,类似现代的褫夺公权。〔孔氏传〕:「三年之后乃齿录。」也就是三年之后仍可以录用为官。
不齿的涵义,由不予录用延伸为「不值得提起」的轻藐含意,简单的说,就是「没有说的价值」;再把轻藐的含意加重为「看不起」,平常说「为人所不齿」是「让人不屑于提到或说起」的意思,近来偶有误用「不耻」二字代替「不齿」;应该注意。
--作者:傅元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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