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空地」的意思和解释
辞典修订版解释
- 没有加以利用或空无所有的地。《初刻拍案惊奇.卷一二》:「只见数十步外有空地丈余,小小一扇便门也关着在那里。」《老残游记.第一八回》:「不要一年,这地球便容不得了,又到那里去找块空地容放这些物事呢?」
辞典简编版解释
- 没有加以利用或空无所有的土地。
【造句】爷爷决定将屋后的空地开垦成菜园。
辞书版解释
- 有关空地之认定如下:
1.凡编为建筑用地,未依法使用者,为「空地」。土地改良物价值不及所占基地申报地价20%者,视为空地。2.指已完成道路,排水及电力设施,于有自来水地区并已完成自来水系统,而仍未依法建筑使用,或虽建筑使用,而其建筑改良价值不及所占基地申报地价10%,且经县市政府认定应予增建,改建或重建之私有建筑用地。依据上述定义,空地应指应使用,且可使用(已完成公共设施之地区),而未依法使用,或使用价值过低之土地,始称为空地。
- 凡编为建筑用地,未依法使用者,为「空地」。此外凡已完成道路、排水及电力设施,于有自来水地区并已完成自来水系统,而仍未依法建筑使用;或虽建筑使用,而其建筑改良物价值不及所占基地申报地价10%,且经直辖市或县(市)政府认定应予增建、改建或重建之私有及公有非公用建筑用地。换言之,直接可以建筑之土地(俗称熟地)而尚未建筑者,称为空地。如需先经开发始能建筑之土地,应称为宅地预备地(俗称生地),不能以空地视之。
- 有关空地之认定,依现行法规之规定如下:
1.土地法第87条规定:凡编为建筑用地,未依法使用者,为「空地」。土地改良物价值不及所占基地申报地价20%者,视为空地。2.平均地权条例第9条规定:指已完成道路,排水及电力设施,于有自来水地区并已完成自来水系统,而仍未依法建筑使用,或虽建筑使用,而其建筑改良价值不及所占基地申报地价10%,且经直辖市或县市政府认定应予增建,改建或重建之私有建筑用地。依据上述定义,空地应指应使用,且可使用(已完成公共设施之地区),而未依法使用,或使用价值过低之土地,始称为空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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