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任地」
1.谓任土地以起税也。见「任士」条。《周礼·地官·载师》:「凡任地,国宅无征,园廛二十而一。」注:「郑司农云:『任地,谓任土地,以起税赋也。』。」;《墨子·号令》:「安国之道,道任地始,地得其任则功成,地不得其任,则劳而无功。」;《商子·算地》:「凡世主之患,用兵者不量力,治草莱者不度地。故为国任地者,山林居什一,薮泽居什一,谿谷流水居什一,都邑蹊道居什一,恶田居什一,良田居什四,此先王之正律也,故为国分田,亩五百不足待一役,此地不任也。」
2.任所。
3.《吕氏春秋·士容论》篇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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