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大晟府」 的拼音、读音、造句

词语

大晟府

词类

地名

拼音

dà shèng fǔ

怎么读

英语

Ta Shêng Fu

「大晟府」的意思和解释

辞典修订版解释
  • 北宋所设掌乐律的机构,北宋末年废。《宋史.卷一二九.乐志四》:「又诏曰:『……宜令大晟府议颁新乐,使雅正之声被于四海。』」
辞书版解释
  • 机构。宋朝(公元960~1279)初年,礼及乐舞事宜均属太常寺掌理,至崇宁元年(1102)大晟乐作成后,设大晟府,专门掌理乐舞事宜。大晟府设有六个部门,分别为:大乐、鼓吹、宴乐、法物、知杂及掌法。以大司乐为主管,典乐为副主管,下有太乐令,秩比丞。次为主簿、协律郎。又有按协声律、制撰文字、运谱等官员。官员来自京朝官、或选白衣人士通乐律者为之。又以武臣监府门及大乐法物库,以侍从及内省近侍官提举。自此,礼、乐舞始分为两个部门掌理。大晟府组织庞大,政和(1111~1117)年间,仅鼓吹部门就有:令二人,府史四人,管押指挥使一人, 鼓、金钲各十二,大鼓一百二十,长鸣一百二十,铙鼓十二,歌工、拱宸管、箫、笳各二十四,大横吹一百二十,节鼓二,箫、觱篥、笳、桃皮觱篥各二十四, 鼓、金钲各十二,小鼓、中鸣各一百二十,羽葆鼓十二、歌工、拱宸管、箫、笳各二十四。宣和二年(1120)以大晟府添置冗滥诏令废除。
  • 《宋史.卷一百四十六,卷一百六十四》。

--作者:刘凤学

「大晟府」相关图片

大晟府
语文课 www.yuwenke.com All Rights Reserved.
免责说明:本站部分内容从互联网搜集编辑整理而成,版权归原作者所有,如有冒犯,请联系我们删除。